覃氏宗亲会章程
(讨论稿 )
为弘扬覃氏文化和传统美德,促进覃氏宗亲的团结和往来,提升覃氏家族素质,壮大和发展覃氏家族事业,而成立桂滇黔覃氏宗亲会,主要章程如下:
二、规范统一祭祖。在福佑太祖公墓及各祖公牌位前,每两年(东西利)一次举行小型的祭典,五年一次举行大典,使祖墓不再寂寞;其间,视情况到各地(村)举行中小聚会祭祖,自愿参加,血缘往来,不断香火。组织祭祖不分省内外,以县为一大(片)区,各片区又以乡镇及村屯设小(片)区,由大片区的副会长每年于清明节前1—2个月内通知族人,除本家庭有红白喜事或特殊情况外,无故连续5年不参加祭祖或有钱不出、有力不使者,不得享受族人的各种援助,包括法律、舆论和经济资助。
三、规范祖派。各宗支字派可以沿用,不干涉;无祖派或向往太祖创立“福应日世盛绍席正安隆永守上林业威烈万年丰”的20祖派,欢迎使用。祖派届满时,由族人大会决定新的字派,但不得与原祖派重复或颠倒。让覃氏家族代代相传,永世流芳。
四、规范会费或祭币。为了覃氏家族兴旺发达,使之长盛不衰,必须建立覃氏基金会,设立银行帐号,每人每年交会员费30元以上(政府医保每人每年都能交50元,何况本族),多交不限。享受国家工资待遇或致富老板的,要带头交会费,并比困难的会员多交,实际困难的会员经申请、协会批准后免交当年的会费。每年由各地村组族人代表1人收取,当年12月底前上交本基金会,存入银行。每年定期公布会费或基金的收支情况,做到帐目清楚,接受全族人监督;专款专用,不得贪污,否则双倍返还后清除其会员,但要以事实为根据。
所有收得的会费或祭币,统一管理,统一使用。除祭祖开支外,享受的对象是红白喜事的家庭(但白事家庭只能还谷种,不还重礼);考上重点大学本科生;以及五保户或特困户。族人若遭遇天灾人祸,全族人要发扬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,做到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,互相关心、帮助和爱护,会员优先享受族人的帮扶。凡不缴纳会费者,不得享受上述之规定。具体扶持或奖励的数额由理事会决定,不让有功或落难的会员吃亏。理事会成员、银行帐号、联系电话和账目等在年内和族内公开、公布。
五、规范族规及奖惩。1、当地族亲有护祖坟的义务,凡护祖坟有功或积极参加本族开展各项活动,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,奖励金额由理事会研究决定。2、本族人都有强族帮扶的义务,凡受资助上大学及考入军校的,要奋发向上,或者得到帮扶救济的族人都要知恩图报,否则就是背祖忘恩,就要写出忏悔书,受到道义上的遣责。3、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覃家的祖坟和族谱。凡干扰破坏祭祖、歪曲族史、诋毁会员、挖坟掘墓、毁坏碑文、树木及未经理事会同意在祖坟周围葬坟的,族人有权责令当事人向所有覃家赔理道歉,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或负法律责任,遭到族人的唾弃,让敌视或败类者不得逞。
(以上章程,请于2012年农历正月18日在广西田林县覃福佑太祖墓前集中定稿,不足之处将补充或完善;于2012年农历正月下旬起公布执行,前三年参加祭祖并捐款的即转为会员)
联系人:覃守朝 覃勇 覃金录 覃仕春
电话:13768460957;13788269835;138859291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