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州堂---编纂凡例
编纂凡例
一、本次续修家谱,本着敬宗收族、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,以1921年《重修覃氏宗谱》刊行本为依据,改用横排、简化字和白话文记述。
二、鉴于我族祖籍四川中州大坝,仍沿用“中州”为堂号,谱名定为《中州堂覃氏族谱》,以区别于其他覃姓支系。
三、本谱共分为四册,大房、二房、五房为一、二、三册,三四六房合订为第四册。每册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卷,包括世系名录和族谱的其它全部内容。电子文本内容和格式与上相同。
四、我国谱牒素于宋代欧式、苏式两种版本为主。欧式为北宋文学家欧阳修所创,名为横行体,世代分格,由右向左横排,五世一表,用起来比较方便;苏式,又名垂珠体,为北宋文学家苏洵所创,世代直行下垂,全部以竖线连接,图标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。本谱取两式之长,结合当今人的行文规范和阅读习惯,统筹编排,即以表格方式,世自为次,依次叙录。房别、世次、上支名、本支名、配偶、居住地、世袭子女名录、身份等,一目了然。
五、本次修编,内容和形式较旧谱多有改变:新增“住址”一栏,填写实际地名,不用行政称谓;旧谱“应”派以上“氏”书“妣”,秉派以上“氏”书“配”,自派以下书“娶”,此次统设“配偶”栏,直书其名;旧谱茂派以上,上支名书“公”、茂派以下书名,本谱其派以上保留原称,茂派以下一律书名;本支名下明知无子女者,名录一栏书“乏”,与旧谱同,不知或不能确定者不书;旧谱中凡覃门通婚者,注以“南州籍”三字,本次续修,根据国家《婚姻法》的有关条款,新入谱人员不再加注;本谱中凡女子入谱即为本支名,婿为配偶,所生子女改为他姓者,只需注明几子几女即可;凡过继子女、赘子、隔代回宗子女,均以宗亲对待;本谱备注一栏,专注本支名(不包括配偶)需说明事项,如职务、职称、学历等;凡取单名或未依派序取名者,据实归入世次。
六、我族户广人多,勤足能兴家,业足以谋利于民,有一定声望者,代不乏人。本谱增设“人物荟萃”栏目,简介历代,特别是近百年来有一定建树的族人。同时,增设“功德录”一栏,将本次修谱中,自愿赞助者的姓名、金额、工作单位、祖籍、房别等记入栏内,以公示族人,流芳后世。
七、为了全面记载家族生活的历史,本谱增设“艺文精选”栏目,收录部分精典“墓志铭”、书画以及反映当代族民生活的诗词曲赋和散文珍品。
八、本谱包括序言、编纂凡例、覃氏源流述略、中州堂覃氏祖籍考、修谱纪略、旧谱选录、三世祖覃公子俊聂氏之陵墓、覃氏宗祠简介、派序、人物荟萃、世系名录、功德录、宗族分布概述、世系人口统计表、当代人物统计表、当代人物一览表、续谱花絮、艺文精选、余庆录、后记等二十个栏目,内容丰富,史料翔实。为了方便阅读,对于遗失和无法辨认的古体字,以空格或方框表述;对查无根据无法打印的字采用部首拼合成字;增加元、明、清三朝帝王纪年与公元纪年对照表;对旧谱中的非常用字加注拼音。
九、本谱《余庆录》留有备补页6面,由于族大人多,居住零星分散,特别是徙居外省外县者,查无可查,即是聚居本地者,疏漏也在所难免,本谱刊印出版以后,若有遗漏和新增族民,掌谱人可于余庆录之备补页添加,留待下次续谱时补正。
十、本谱共刊印合订版200部,单行本1200册,(其中大房260册,二房350册,五房370册,三、四、六房合订本220册)。除部分族户自行购买保管以外,凡捐款2000元和1000元以上者,分别赠送整部或本房单行本。同时,呈送国家博物馆、上海、南京博物馆及本省、市、县档案馆和图书馆,全部族谱信息将输入信息库保存备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