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对覃氏行为规范》的修改意见稿
修改后的《覃氏行为规范》
覃超文
一、忠孝
“忠”就是忠于家族,忠于民族,忠于国家,忠于人民,忠于法律法规,忠于职业操守,遵从传统人文道德。“孝”就是做到“父母呼,应勿缓;父母命,行勿懒;父母教,须敬听;父母责,须顺承”;“亲有过,谏使更;怡吾色,柔吾声;谏不入,悦复谏;号泣随,挞无怨”。也就是尊重和顺从老人,陪护和赡养老人;当老人有过错时,善于给老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。同时,还要尊长爱幼,长幼有序。以科学的方法培育小孩,务必使小孩成长为于国于家有用之才。
二、信义
“信”即诚信,做到“凡出言,信为先;诈与妄,奚可焉”。以诚信对待社会,以诚信对待他人,以诚信办事和从业。“义”即公平正义,就是敢于承担责任,敢于承担风险,懂得感恩和奉献爱心。
三、勤俭
勤为本,俭养德。做人要勤劳,做事要勤奋,生活要节俭,切勿奢侈淫逸。
四、创新
依靠学识和智慧,自立自强,创造事业,创新事业,以创新立世兴业。
五、和谐
做到家庭和谐,家族和谐,邻里和谐,人与自然和谐,对人对事具有忍让、宽容、平和的心态,与人为善,仁爱博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