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谈覃汝先身世之谜
也谈覃汝先身世之谜
——覃发扬
覃章艳、覃明清宗贤,感谢您们于11月24日对我的文章《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辩正》的回复(见“中华覃氏网”之《谈覃汝先身世之谜》一文)。以下,是我对您们的回复的回复,名为《也谈覃汝先身世之谜》。
一、我撰写关于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
先代世系的文章的想法,由来已久
我在2003年主编《中华覃氏志·利川卷》时,看到了有关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的不同表述的记载,撰写了《唐代天宝年间覃氏护驾受封的究竟是谁》一文,作为“利川卷”的附录收入(请见《中华覃氏志·利川卷》),意在说明覃汝先是宋代人,而唐代“护驾受封”的是“覃如夏”,以维护覃汝先身世及先代世系的确定性。2008年我们去了石门(明清宗贤也去了),在“鄂湘覃氏联谊会”上,了解到石门“光裕堂”关于覃家彦“宗图册”和三修谱的情况,还了解到石门覃氏不承认覃家彦“宗图册”和石门“光裕堂”三修谱(“道”字派在石门“光裕堂”三修中是汝先公49世孙,却与我这个汝先公27世孙的人,在宴席间相互称兄道弟起来)。在回张家界的路上,我们与明清宗贤谈了很多,并反复询问:“这是为什么,能不能改过来?”……
在2014年9月“湖北卷”首发式期间,我曾把到会的“光裕堂”族亲约在一起(当时章艳宗贤还没有到利川),建议大家把关于“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”的问题好好讨论一下,以求得共识,由于当时我负责发行事务,没有时间展开与大家谈谈,实在遗憾。10月在南宁,本来我很想与章艳宗贤谈谈这事,但由于一是我们的议程安排太紧,二是我手上没有具体资料,只与章艳宗贤简单地谈起这事,我们错过了一个面对面交流的好机会。
回来后,考虑到编纂《中华覃氏志》即中国覃氏总谱中关于覃汝先身世及先代世系的编写,才下决心查找资料,反复推敲,写成《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辩正》一文上网,并发给不少宗亲征求意见。我还写了关于覃友义分支先代世系问题的文章,已发给柳州“凤山系”覃氏族谱主编进行内部交流。当然,我这样做,意在求得覃汝先宗支的团结和统一,也想扫除在编纂《中华覃氏志》中关于编写覃汝先宗支资料的相关障碍,以免留下千古遗憾。
以上所说和原文章中所述,尽管行文中难免有不敬之辞,为着覃汝先宗支的团结和统一,敬请章艳、明清宗贤理解和宽容,并请您们转告其他宗贤。
二、关于我对您们《谈覃汝先身世之谜》
一文中相关资料的说明
关于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,我在《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辩正》一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。但是,您们在回复中又重提一些事,还率先发到了网上,让人不知道究竟,使人更加模糊起来。所以,我只好冒昧地再加以说明,以供商讨,以正视听。
(一)关于您们提到的石门“光裕堂”一修谱所载廖道南撰写的《覃氏世纪序》一文,原文是:“粤厥初肇于汉中,徙居瞿塘。在宋末,有汝先者,树德务滋,诞厥哲胤。”(原载长阳《光裕堂·覃氏族谱》民国六年版第一卷,又见《中华覃氏志·湖北卷》386页) 但在石门“光裕堂”三修谱中,却改成:“粤厥初肇于汉中,后徙居瞿塘,唐天宝时,有汝先者,树德务滋,诞厥哲胤。”(见石门《光裕堂·覃氏族谱》三修版重印本35—36页) 这些经过篡改的文字,怎么能历史地证明覃汝先是唐天宝年间的人呢?
(二)关于您们提到的《覃友仁和唐太夫人合葬墓碑上的墓志铭》一文,查原文撰写于清光绪年间,明显地受到覃家彦“宗图册”和石门“光裕堂”三修谱的影响,这是不足为证的。(见石门“光裕堂”四修谱重印本47—48页)
(三)至于您们提到的《九溪卫志》、各地方志和《覃氏族谱》等,我在《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辩正》中已经强调过,只要晚于石门“光裕堂”一修谱所载的《覃氏世勋图序》(澧州华阳王撰于明正德二年即1507年)和石门“光裕堂”一修谱(明嘉靖三十九年即1561年),再加上本文所录的《覃氏世纪序》(廖道南撰于明嘉靖己亥即1549年),都不能真正地证明覃汝先身世和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。有什么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可以证明覃汝先是唐代人并“护驾受封”,请展示出来。
(四)至于把“覃汝先”改为“覃如夏”,并将覃汝先列为覃如夏的十世孙,我最先见于台湾覃正义、覃正铭兄弟编撰的《中国覃氏源流世系考》和《中国覃氏历代名贤传》两书。这种改法,虽然有悖于历史,但基本坚持了覃汝先身世和覃汝先宗支的确定性,我在主编《中华覃氏志·利川卷》时援用了这种改法(只是在覃汝先前面加上了覃如夏至覃康载的九代),但在编撰《中华覃氏志·湖北卷》时,我们已经彻底抛弃了这种改法。这种改法,本质上仍然坚持了覃家彦“宗图册”和石门“光裕堂”三修谱的部分内容,也是不可取的。
(五)关于“循环论证”的问题,这应该是非常清楚的。《九溪卫志》、其它方志和某些覃氏族谱等,援引了覃家彦“宗图册”、石门“光裕堂”三修谱或某些个人先后提供的错误资料而成书——请不要误会,这里专指关于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内容。后面的人,又试图用吸收了错误资料的《九溪卫志》、其它方志和某些覃氏族谱等来证明原来的错误资料的正确性,这不是循环论证是什么呀?“循环论证”,在逻辑上是没有论证力量的,也是不可取的。
(六)至于说到“在史学界有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:在正史方志之间相悖时,以正史记载为准;在方志和一姓族谱之间相悖时,以方志记载为准”。这个“潜规则”,我还真不知道呢,但这种“潜规则”,完全有悖于自古以来的史志编纂原则。请问,用这种所谓的史学界“不成文的潜规则”来撰写方志或族谱,还能忠于史实吗,还有真理、正义可言吗?
建议一:请您们把我说的关于《覃氏世勋图序》(澧州华阳王撰于明正德二年即1507年)和《覃氏世纪序》(廖道南撰于明嘉靖己亥即1549年)的两种版本都找出来,好好看看,分析研究一下,再做最后认定。如果只盯着别人修改后的文本,那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正确答案的。如果您们那里找不到这两种版本,可以到我这里来找,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交流、商讨嘛。
说明:本文是笔者据内部回复覃章艳、覃明清宗贤的《谈覃汝先身世之谜》一文的“回复信”略加修改而成的。请阅读本文的宗亲和网友,一定要与我的论文《覃汝先身世及覃汝先宗支先代世系辩正》和覃章艳、覃明清两宗贤对我的论文的回复《谈覃汝先身世之谜》一文联系起来,并加以对照、分析和考究,才能明辨是非,知根知底的。